关于开展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明院发〔2018〕22号)、《关于加强2018届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学院教字〔2018〕2号)等要求,为加强教学实践基地的管理,迎接审核评估工作,决定开展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要求
1.每个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推荐1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原则上需位于三明市区周边),以迎接学校专项检查和审核评估专家实地考察。
2.各学院应与基地进行沟通,提请对方做好审核评估迎检具体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查阅材料:通过查阅提交的基地材料,了解基地建设情况。
2.随机抽查:学校组织专家前往基地现场考察、访谈基地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主要检查内容:
1.《三明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牌匾;
2.教学实践基地简介和基地建设管理相关文件;
3.基地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等资料;
4.实习大纲,2016-2018年分专业见习、实习计划,指导书等实习教学指导文件;
5.每批见习、实习学生的名单,校内外指导教师信息,优秀实习生手册,见习、实习工作总结等材料;
6.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包括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情况、共同开发课程情况、共同开展科研与学术交流情况、基地接收教师挂职锻炼或基地高水平人员到校任教情况、基地接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7.访谈校外基地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了解我校学生见习、实习总体情况及基地对于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每个推荐的基地填写《三明学院主要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简况表》(见附件1)和《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资料汇编》(见附件2),电子文档请于5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59814461@qq.com。
2.其他基地可参照《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资料汇编》整理相关材料。
附件:1.三明学院主要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简况表
2.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资料汇编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简况表
序号 | 基地名称 | 地址 | 学院名称 | 面向校内专业 | 近三年接纳学生数 | 主要开展实习项目 |
附件2(参考格式)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资料汇编
学院:
教学实践基地:
面向专业名称:
校内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基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明学院 教务处 制
二O一八年四月
目录(参考)
一、基地概况
(一)基地简介
(二)基地协议书
(三)指导教师队伍
1.基地方指导教师简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部门、职称/职务、指导内容、联系方式等)
2.校方指导教师简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部门、职称/职务、指导内容、联系方式等)
二、相关管理制度
三、校企合作开展情况
(包括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情况、共同开发课程情况、共同开展科研与学术交流情况、基地接收教师挂职锻炼或基地高水平人员到校任教情况、基地接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四、见习、实习过程档案
(一)见习、实习教学指导文件。包括实习大纲,2016-2018年分专业见习、实习计划,指导书等实习教学指导文件。
(二)见习、实习过程与效果资料。包括每批见习、实习学生的名单,校内外指导教师信息,优秀实习生实习手册,见习、实习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相关视频、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