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鼓励专业教师重视业务研究和水平提升,鼓励专业教师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艺术创作、艺术设计探索和研究,支持教师参加省级以上艺术设计、美术作品展(大赛),经研究决定,对教师给予适当的材料费、参展费用补贴资助。
一、展览(大赛)类别
(一)国家级
1.中国文联、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各类美术、设计类作品展(赛);
2.中国美协主办的(含各艺委会)各类美术设计作品展(赛);
3.全国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皮革协会、建筑、包装等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设计展(赛)。
(二)省级
1.省文化厅、文联、教育厅等主办的各类美术、设计类作品展(赛);
2.省美协(各类艺委会)、青年美协、工笔画协会主办的各类美术、设计展(赛);
3.省级工业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皮革、建筑、包装学会主办的设计展(赛)。
二、补助的范围、额度
(一)装框、装裱费、运输费
凡省级以上各类展览参展(赛)作品的装框、装裱费、运输费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由展览组委会统一装框、装裱和运输的不予以报销)。
(二)材料费
1.中国美协(艺委会)及全国一级学会、文化部、中国文联、教育部主办的展览(赛),每次补助1000元;
2.省美协、文联、文化厅、教育厅及省级工业设计、室内设计、服装、鞋帽、建筑、包装等学会主办展览(赛),每次补助500元。
三、补助时间、期限
1.装框、装裱费、运输费每年核销一次;
2.材料费每两年核销一次。
凡逾期未办理的以弃权处理,院不再支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手续。要求提供正式发票及入选、参展、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示。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财务处报销。
3.具体时间以院办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学科研科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