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高校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我院科学研究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根据《三明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5〕40号)的精神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我院将按年度进行青年教师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评审及立项,立项项目作为申报更高级别科研、教改培育项目。
一、项目申报立项原则
(一)将艺术设计学院科研教改、项目作为重点培育项目,在研究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优先推荐上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和三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分A类(中级职称)和B类(初级职称及新入职教师)进行申报。
(二)教研科将按照各系、科室青年教师的比例和各系承担项目的完成情况等原则予以安排项目推荐数。
(三)A类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B类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项目经培育获校级教改项目、省中青年科研项目立项的可延期1年(自立项之日起)。
二、项目立项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原则上需与本人研究专业方向一致。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教学改革能力,推动教学改革质量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五)优先支持第二年度能够获得省社科、省教改立项的项目。
(五)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和立项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院在职教师及教辅、管理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人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课题已获校级及以上项目立项的,不予申报。
四、项目上报和评审方式
(一)每年度计划项目申报总数为13项,拟择优立项10项。由评审小组择优推荐。
(二)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后予以公示、立项。
(三)项目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五、项目经费使用
科研教改基金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图书资料费:包括项目研究中购买、复印、誊录、翻译相关图书、资料的费用;
(二)差旅费;
(三)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中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费用;
(四)成果打印费、邮寄费、出版费;
(五)小型会议费:包括为完成项目必须举行的专题研讨会、成果鉴定费用等。
项目经费不允许课题组以外人员使用,不得用于出国和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不允许购置仪器设备。
项目经结项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六、结题、验收的标准及要求
申请结题标准。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指标。具体要求是:
(一)项目须在我校规定的C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所取得的成果均须署名“三明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请项目结题的,需按规定填写项目结题申请表,并经学院审核通过,方为正式结题。
(三)项目到期后,不能正常结项,亦不能获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和三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给予撤项。项目负责人暂停1次申报资格。
七、附则
(一)院教育科研、教学改革项目由教研科及所在系、科室共同管理。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教研科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11月14日
艺术设计学院中青年教师
教育科研、教学改革项目
申请书
项 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 报 单 位
申报 时 间
艺 术 设 计 学 院 制
二0一七年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三、申请书采用A4幅面,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四、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一律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复制留底。
一、基本数据表
课题名称 | ||||||||||||||||||||||||
主题词 | ||||||||||||||||||||||||
学科分类 | ||||||||||||||||||||||||
研究类型 | A.教育科研B.教学改革 | |||||||||||||||||||||||
项目类别 | A.中级职称项目B.初级及以下职称项目 | |||||||||||||||||||||||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
最后学历 | 最后学位 | 担任导师 | ||||||||||||||||||||||
系、科室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省高校人文 社科研究基地或省高校创新团队的名称 | ||||||||||||||||||||||||
主 要 参 加 者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学历 | 学位 | 工 作 单 位 | ||||||||||||||||
预期成果 | A.专著B.译著C.论文D.研究报告E.工具书F.其它 | 字数(单位:千字) | ||||||||||||||||||||||
申请经费(单位:元) | 预计完成时间 | 年 月 | ||||||||||||||||||||||
二、项目设计论证
1.本项目国内外研究概况;2.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3.本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关键问题和创新点;4、参考文献。(控制3000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
三、项目组成员开展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和近期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承担的相关研究课题及近期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时间,以及对成果的评价(包括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 |
四、完成项目的条件分析
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水平、资料准备和设备等科研条件。 |
五、经费预算
经 费 预 算 | 费 用 项 目 | 金 额 (元) | 用 途 说 明 |
1图书资料费 | |||
2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 | |||
3办公、通讯费 | |||
4小型会议和咨询费 | |||
5小型仪器设备费 | |||
6人力劳务费 | |||
合 计 |
六、单位及管理部门意见
项目负责人所在系、科室意见:1.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与业务水平是否适于承担本项目的研究;2.能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