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7-10-20  124人浏览

三明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迎接省级应用型示范校遴选、省级应用型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申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三场“考试”工作,结合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全校国有资产核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通过资产核查为三场“考试”提供准确的资产数据和坚实的家底保障。

2.对校内各二级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

3.完善资产管理监管系统,进一步健全各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二、工作步骤

核查工作分为各二级单位自查和国有资产管理处抽查两个阶段。

三、时间安排

20171016日至1124日为各二级单位自查时间。

20171127日至201818日为国资处抽查时间。

此次工作以20178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自查20171016- 1124日)

1)此次打印资产标签时间段为2017412日至今。请各二级单位老师于1016日到行政楼813室冯倩老师处领取标签。

注:标签以资产编号升序排列。请各二级单位自行打印该时间段的资产清单。

2)根据本单位的资产账,进行实物清点,自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详细、不留死角。往年资产清查已报送过的问题不必重复报送。

a.账与实物相符,检查是否贴有条形码标签,如缺失,请联系国资处冯倩老师(行政楼813,电话:1350901882,短号:61882)补打条形码标签,明确各资产的使用人和存放地点。信息确认无误的填写《三明学院固定资产确认表》,信息有误的填写《三明学院固定资产更正表》。低值品需报废处置的填写《三明学院低值品处置申报表》。需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请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里提交资产处置,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三明学院资产处置报告单》签字上交。已提交过纸质版处置申报表的资产不必再重复提交。

b.有账找不到实物,认真查找原因,如确已丢失,请填写《三明学院固定资产盘亏申报表》。

c.有物无账,填写《三明学院固定资产盘盈申报表》

d.属于本单位内部调整需要更改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的,请直接登录固定资产系统辅助功能变动项目调整输入相应的资产编号即可自行修改该资产的“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

e.有闲置资产可转出的,请填写《三明学院闲置资产清单》,经国资处审核后面向全校发布公告。

f.需要调拨(变动)资产的或有意向接收闲置资产的单位,按资产调拨(变动)相关规定办理。属固定资产的请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里提交资产变动申请,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三明学院资产变动报告单》签字上交。属低值品的需填写《三明学院低值品调拨(变动)申报表》。

以上各类表格均置于三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文档下载处。

3)报表汇总整理(1121日前报送)

各二级单位自查结束后,将本单位自查的相关表格以书面形式送到国资处何翔老师处。国资处于1122日至24日,进行报表的汇总整理。

(二)资产部门审核、抽查(20171127日至201818日)

根据各二级单位自查情况,我处工作人员将进行实地审核、抽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核查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2.根据各二级单位自查情况说明,办好补充登记、校内调拨、报废处置等手续,建立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台账;

3.总结经验教训,若存在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将依据《三明学院国有管理办法》、《三明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被盗赔偿办法(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资产管理部门将按照《三明学院固定资产检查评分表》对各二级单位进行打分,成绩计入学校年底量化考核。

各二级单位如遇相关问题请咨询国资处何翔老师(行政楼812,电话:13656902188,短号:62188

资产核查工作涉及面广、责任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完整、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附表:三明学院固定资产抽查评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010

  

  


附表:

三明学院固定资产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单项得分

单项总分

一、资产管理工作总体情况(15分)

1、领导是否重视 (5分)

有分管院系领导1分,有传达通知精神1分,亲自指导落实3

2、资产管理岗位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指定专、兼职资产管理员(5分)

如有分工但未按时上报资产管理联系表扣3

3、是否有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流程(5分)

以资产管理员日常工作材料为准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分)

1、是否按时完成自查工作(15分)

以交表情况给分

2、自查所提交结果与事实是否相符(5分)

如发现不符的现象,扣5

三、帐物卡相符情况(40分)

(按资产清单随机抽查)

1、以物对帐(卡)10件(20分)

每一件不符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2、以帐(卡)对物10件(20分)

每一件不符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四、资产帐卡管理情况

10分)

卡片或清单数据信息是否完整,保管人、使用人签字是否完备

漏一处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五、资产标签张贴情况(10分)

资产上面是否按要求张贴资产标签

不按要求张贴,或脱落后不及时补贴,每发现一件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六、资产借出情况(5分)

借出资产手续是否完备,调离人员是否按要求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每一件未按规定办理扣1分,扣完5分为止

  

检查总得分:检查人员签名:           单位资产管理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