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思〔2018〕59号),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三周年,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根据《福建省易班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芳年华月薪火传‘易’脉相承青年扬”主题活动的通知》(闽易班综〔2018〕9号)文件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芳年华月薪火传‘易’脉相承青年扬”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芳年华月薪火传‘易’脉相承青年扬
二、主办单位
学工部、团委
三、承办单位
三明学院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
各二级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1月25日
六、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为明信片设计征集,设计内容应结合党的十九大、一二·九运动及易班相关元素。
七、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体现大学生正确价值观;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不诚信行为,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设计要求:支持手绘、电脑制作,其中电脑制作的设计分辨率不低于150dpi。
(三)作品提交:
1.明信片规格为150×100MM。
2.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大小不超过2M,其中手绘作品的提交应为扫描件。
3.作品提交时须附作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作品与信息登记表均以“学校+专业+年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并放于同名文件夹内。
(四)各二级学院分站将推荐作品(每院至多可推荐30份作品)、作品一览表及活动相关材料(具体方案、新闻稿件等材料,含图片及文字)发送至校易班邮箱:school_fjsmu@126.com。
八、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12月6日至12月17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芳年华月薪火传 ‘易’脉相承青年扬”主题活动并择优推荐作品报送校易班学生工作站。
第二阶段:12月18日至12月25日,校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组织评审。
第三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作品报送省易班发展中心。
第四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省易班发展中心组织评审。
第五阶段:1月16日至1月25日,校易班发展中心公示获奖名单并展示获奖作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版权声明
(一)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二)参选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获奖日起,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三明学院易班发展中心所有,创作人享有署名权,三明学院易班发展中心可适当对获奖作品进行再创作。
十、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根据评审结果,评选优秀作品奖30个。
(二)省易班发展中心将向优秀作品奖获得者本次活动纪念版明信片一套。
十一、其他事项
(一)加大宣传,广泛组织。各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应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校内各宣传平台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推广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做好组织发动、报名推荐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应加强工作交流,做好总结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明学院易班发展中心联系人:
管义铭(学生)联系电话:15280555885
陈芳(学生)联系电话:15060858938
附件:1.“芳年华月薪火传 ‘易’脉相承青年扬”主题
活动作品信息登记表
2.“芳年华月薪火传 ‘易’脉相承青年扬”主题活动作品一览表
3.闽易班综〔2018〕9号福建省易班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芳年华月薪火传 ‘易’脉相承青年扬”主题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