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三明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人: 庞铄权   发布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福建农林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1317号)收悉。鉴于三明学院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体育教育(体育管理)”专业本科层次教育,其办学模式和学制管理方面有一定特殊性,根据三明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现就三明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核定如下:
“体育教育(体育管理)”专业的学费标准为20000/.学年,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免收国内学费。
以上收费标准自2013年秋季招生入学时开始执行。三明学院应及时到当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标明12358监督电话,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资金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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