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文件
明院发〔2013〕55号

三明学院关于成立国际合作
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领导学校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一、主任委员
由挂钩国际学院的校领导担任。
二、副主任委员
由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发规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
三、专业负责人
由相关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
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际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国际学院负责人兼任。
三明学院
2013年12月24日
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2013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