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植物开发利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16)
药用植物开发利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依托三明学院,于2009年11月获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培育)建设(闽教科〔2009〕35号),2015年2月通过福建省教育厅验收。中心主要开展三明地区名优、道地、大宗、珍稀、濒危和特有药用植物的资源保护及其可持续利用、中药材GAP及其相关技术和药用植物生物技术等三个方面的研究。为提高重点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优秀的学者前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科研。现发布2016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欢迎大家踊跃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1. 药用植物生物技术
1.1 重要药用植物分子标记开发
1.2 药用植物主要活性成分代谢调控分子机理
1.3 药用植物植物组织培。
2. 药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2.1 优良药用植物良种选育
2.2 药用植物有效成分的分离、提纯及表征
2.3 药用植物产品开发
3. 药用植物资源培育与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
3.1药用植物良种繁育
3.2药用植物丰产栽培
3.3药用植物标准化栽培标准建立
二、开放基金资助对象
(1)开放基金项目需和实验室合作者共同申请,兼职人员担任课题第一负责人,固定人员担任课题第二负责人。
(2)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
(3)开放基金鼓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技术人员,以及硕士和博士来我重点实验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 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本指南第1条)填写“福建省高校药用植物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 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 申请书可从网上直接下载,也可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索取。
(4)有申请意向者,请于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工程中心联系人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验收与管理
(1)本实验室在收到开放课题申请书后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资助;一般每项资助的课题可获得1-3万元的经费支持,年限为2年。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室签订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2)申请人每年3月1日前将研究进展通报本实验室,本实验室将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较差的研究课题;
(3)凡经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本课题由药用植物开发利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Medical Plant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4)课题结项需发表核心期刊或EI收录文章1篇以上,或有软件著作权登记或专利1项以上等。
五、联系人:
邢建宏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邮编:365004。
电话:0598-8397291; 18060127069
Email:jianhong_xing@126.com
药用植物开发利用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