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将联合开展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根据《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选时限要求
本届评选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申报途径及时间要求
1.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论文申报工作,其他部门申报人直接向科研处申报。
2.请各单位将有关的申报材料、推荐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4),于2018年6月25日前一并报送到科研处416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情况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Excel版)发到科研处李小明办公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选原则与要求:
1.评选范围、评选等级、评选组织、评选方法、评分办法、评选数量、奖励办法均按照《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进行;
2.各相关单位按要求限项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3.各相关单位推荐上报论文篇数,根据申请参加评选的论文情况控制在1-2篇。在选报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严格的学术规范,严把论文质量关,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权威刊物发表的论文;
4.因学校推荐名额有限,符合申报条件但因单位推荐名额限制未能推荐上报的,还可从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申报。
附件:1.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
2-1.学科分类与代码
3.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推荐情况统计表
4.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李小明,电话:188598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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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科学技术协会三明学院科研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