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16   浏览次数:49

    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收入申报填写对象:处级以上干部,填写时间为2009年下半年(7-12月),其中过节费700元(教师节500元,国庆节200元)。
      2.重大事项报告填写对象:科级以上干部(此表有三类,请按照身份填写,非党干部也需填写)。科级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表需由党总支书记签字(机关由各党支部书记签字),处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统一送交党委书记签字。
      3.请各系党务秘书(机关由各支部)将本单位有关人员表格收齐后于2010年元月15日前统一交组织部陈皓同志处。
    
    
                     党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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