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正科级)1名。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现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的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任职时间截止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31日上午下班前。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三明学院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正科级)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由本人送到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综合楼613室)。
联系人:王喜燕 联系电话:18005986025
附:《三明学院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正科级)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