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明院委组〔2017〕6号
三明学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指导计划
2017年度全校计划发展党员580人,其中教职工党员5人,学生党员575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60人,具体指导性计划见附表。
三、保障措施
1.统筹安排,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召开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分析,统一思想,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队伍的培训和指导;三是加强对分党校的业务指导,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实效;四是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各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明确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结合2017年度学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要求,摸清底子,尤其是要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和考察培养对象数量变动情况,具体列出各学期发展批次、人数,把握好发展时间等情况。注意不同年级学生发展工作中的侧重点,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即不发展毕业班学生(大四下学期)。
3.突出重点,强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建设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落实教工党员培养考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任务,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职工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上半年在4月上旬前完成,下半年在10月上旬前完成。
4.加强教育,提升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要注重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养,加强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的学习和了解,必要时可在党总支开展关于党的知识的考察和测试。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上半年在4月底前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前完成。
5.规范程序,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依据《三明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把好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吸收、转正、审批等各环节,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发展党员程序的审查,严格审查入党资格,努力使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严格规范发展党员材料,总支组织委员要严格审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和支委会、支部大会、总支委员会有关发展工作的会议记录,使入党材料内容真实,表述规范,时间节点准确,书写清楚,印章清晰,归档及时。上一学期发展的预备党员或转正的正式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最迟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加盖党委公章。
6.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标。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在落实责任上加以规范,明确和落实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是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党总支每学期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议,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总结材料在期末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三明学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表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7日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三明学院2017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表
院 别 计划培养入党
积极分子数 发展指标
管理学院 88 46
艺术设计学院 106 49
信息工程学院 100 40
机电工程学院 240 60
资源与化工学院 80 48
建筑工程学院 95 53
海峡理工学院 80 48
海峡动漫学院 55 35
文化传播学院 40 36
外国语学院 120 30
体育学院 50 21
教育与音乐学院 66 43
旅游学院 80 41
国际学院 50 25
教职工党员 10 5
合 计 1260 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