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院委〔2017〕110号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 三明学院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二级学院领导
班子和全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三明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和《三明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度院(部)领导班子和全校处级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2017年8月31日前任职的在职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履行职能、改革创新、服务师生、团结协作、反腐倡廉等六个方面内容。
(二)处级干部考核根据岗位职责,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
德: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个人品德、组织观念等情况;
能:主要是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等情况;
勤:主要是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效率等情况;
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业绩等情况;
廉:主要是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以及在职责范围内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要突出政治标准、实干作风和成果导向,着重考核“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情况,突出“三个不一样”。
三、考核步骤
(一)述职(书面)
1.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的述职范围为:本院全体人员。
2.处级干部的述职范围为:
①机关、教辅单位处级干部:机关、教辅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②二级学院处级干部:本院全体人员。
3.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述职报告要根据本单位的主要职能、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述职述廉;处级干部述职报告要根据岗位职能、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述职述廉。具体内容包括:①自身建设情况(思想、作风、能力等);②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绩效情况;③廉政建设情况;④存在的主要问题;⑤今后努力方向。
(二)综合考评
1.二级学院领导班子采用校领导评议、本单位教师评议和机关部门评议等方式结合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进行考评。权重分别为:校领导评议0.3,本单位教师评议0.2,机关部门评议0.2,单位上年度绩效考核0.3。
2.处级干部采取不同层级领导评议、教师评议等方式结合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进行考评。考评总分100分,各项权重如下:
考评对象 | 考评主体及权重 | 单位上年度绩效考核占比 |
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 | 校主要领导(20%) | 分管校领导(15%) | 其他校领导(5%) | 教师评议(20%) | 40% |
机关教辅单位副职 | 校主要领导(20%) | 分管校领导(15%) | 单位主要负责人(20%) | 教师评议(15%) | 30% |
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 校主要领导(20%) | 联系校领导(15%) | 其他校领导(5%) | 教师评议(20%) | 40% |
二级学院党政副职 | 校主要领导(20%) | 联系校领导(10%) | 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5%) | 教师评议(15%) | 30% |
说明:①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分别以“优秀”、“良好”、“合格”、“ 差”四个等次折算相应分值为95分,80分,60分,0分;②结合考察中发现的个人(含个人申报)若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实现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可提请校党委研究认定并予以奖励性加分。
3.考评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民主评议时间为12月18-21日。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综合排名前三名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综合排名后三名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由校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四、确定考核等次
处级干部优秀指标拟按15%计,则本年度处级干部优秀名额为14名,其中,机关、教辅单位7名,教学单位7名。
综合得分在86分以上(含86分)且排名分别在机关(含教辅)、教学前50%的处级干部为优秀等次的初步人选;60-8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等次。
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为“好”的,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本学年有试用期的处级干部不作为优秀等次人选。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按《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纪发〔2003〕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18号令)有关规定确定其考核等次;受到诫勉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 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部汇总考核、测评情况,将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
五、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由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其他要求
15个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应提交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全校处级干部应提交述职报告(电子版请各单位统一收齐于12月18日前发送组织部干部科王喜燕同志办公平台)。
附件:1.三明学院院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年度民主考核测评表
2.三明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三明学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