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报名、推荐的通知
发布人:王喜燕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34

明院委组20182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组织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报名、推荐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的通知》(明院委〔201811号)精神,经党委研究同意, 现将在岗挂职报名、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挂职岗位设置与类别。各二级学院设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助理(马院除外),副院长、院长助理等四个岗位类别;机关、教辅单位设单位副职、主要领导助理等两个岗位类别;六大工程中美丽中国发展研究院、双创学院、闽光学院设副院长、院长助理等两个岗位类别。

2.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挂职人选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不限年龄、不限身份、不限职级。校内各单位可根据明院委〔201811号文件相关要求,向学校推荐本单位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和教师参加挂职锻炼。鼓励有意愿、有追求、有能力、有担当的各类人员积极自荐,自荐人员可根据明院委〔201811号文件规定,选择填写3个自己意愿挂职的岗位。鼓励拟参加在岗挂职的干部、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荐申请高挂。组织推荐(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与个人自荐情况汇总后,由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确定在岗挂职具体岗位和人员。

3.在岗挂职人员的管理。在岗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按所挂岗位职级参与所挂单位工作,工作方式以项目化为主,突出实效、灵活进行,但日常在岗时间每周不少于一天。组织部会同各相关单位对挂职人员按相应职级干部进行日常管理、一线考察,6月份,对挂职人员进行中期考核,对不胜任者,由组织部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停止其在岗挂职;12月份,对挂职人员进行期满考核并作在岗挂职鉴定,挂职鉴定存入干部、教师个人档案。

4.机关部门的科室正副职,二级学院的办公室、党务秘书、团委(学生科)、教学科研科以及系(教研室)、实验室正副职等岗位的在岗挂职,由机关部门、二级学院参照明院委〔201811号文和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和意向人选,须先报组织部审核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同步纳入组织部备案管理、跟踪培养。

5.请各单位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养用结合、多岗锻炼的原则,广泛宣传、动员、推荐干部、教师参加在岗挂职。推荐单位填报《三明学院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推荐表》(见附件1),自荐人员填写《三明学院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报名表》(见附件2),于323(本周五)12:00前一式两份报送至组织部干部科(行政楼613室),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至办公平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王喜燕联系电话:18005986025

附件:

1.三明学院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推荐表

2.三明学院第二批校内在岗挂职报名表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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