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院干〔2018〕1号
三明学院
关于聘任刘幸同志为建筑工程学院院长的通知
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幸同志为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从2018年5月起至2019年4月止,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期三年,从2018年5月起至2021年4月止。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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