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党支部“提档升级”。
结合校领导分工调整,决定对校党委领导、机关教辅部门负责人联系师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联系党支部
1.联系领导要深化落实联系制度,围绕“三三战略”,聚焦问题、精准指导,推进基层党支部“一部一品”建设,每年至少为联系党支部上1堂学用新思想的党课,专题研究1次联系党支部建设工作,听取1次联系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参加1次联系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每季度应到联系党支部指导工作1次,与联系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教师开展谈心谈话,培育和发现先进典型,每年帮助所联系党支部和党员至少解决1个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办1件实事;年底主动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督促联系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落实制度,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2.各联系党支部要主动向所联系领导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领导之间的工作汇报。在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应事前报请所联系领导参加,协调安排好汇报、谈心、参加活动等工作,并做好活动情况记录。
(二)联系入党积极分子
1.联系领导每学期至少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1次,经常性关心、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窗体顶端
2.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的党支部要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并将联系情况填写在支部工作手册上,当联系对象被接收入党或发生其他变化时,请及时报备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调整。
二、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将落实情况作为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坚持动态管理。各基层党委(总支)对出现调整或所联系党支部组织设置调整、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进行调整,确保制度执行的连续性。
3.树立良好作风。各位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校实施办法,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开展联系服务,靠前指挥督促落实,把问题解决好、把实事办好,指导帮助联系支部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校党委领导和机关教辅部门负责人联系师生党支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安排表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