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大学生党员到三元区担任党建协理员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次数:49

二级学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服务基层助力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专业优势,进一步促进校地合作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经与三元区委组织部协商确定,选派部分优秀大学生党员到三元区村(社区)、“两新”组织担任党建协理员,开展党建社会实践。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要求

选派数量

首批计划选派优秀学生党员28

选派要求

1.在校大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服务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6月底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基本制度。积极参与驻点单位“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协助驻点单位策划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区域共建等主题活动;

2.推进学习教育。结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及《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通过开展青年讲坛、上门送学等方式,协助驻点单位,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村(社区)、进企业;

3.开展网格服务。按照区委“平时工作法”网格化服务管理要求,积极深入村(社区)挂点网格,认真开展入户走访、政策宣传、矛盾解调等工作;

4.总结经验做法。协助驻点单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撰写宣传稿件,扩大宣传效应;

5.整理文书档案。协助驻点单位起草有关文书材料,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管理。选派人员每周至少到派驻单位开展1次驻点服务,并由驻点单位做好考勤记录。服务期满后,由驻点单位依据选派学生出勤情况按照20元/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选派人员因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调整选派安排的,由基层党委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备后,按规定及时调整并通知到相关单位。

2.考核管理。选派人员每半年应向党委组织部和派驻单位报告履职及工作完成情况。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定期了解选派人员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服务期满,党委组织部将联合区委组织部、驻点单位主管部门对选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将推荐作为当年校内评先评优的人选

3.安全管理。二级学院党委应协助选派人员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外出申请等相关手续,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辅导、配备防疫口罩、加强与派驻单位沟通、定期跟踪了解情况等方式加强对选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派优秀学生党员到三元区三元区村(社区)、“两新”组织担任党建协理员的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加强对选派人员的全过程关注、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好经验和做法。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组织大生党员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06日前择优推荐优秀人选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每个二级学院党委至少推荐4名。党委组织部联合三元区委组织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进行选拔。

 

附件:明院委组〔2020〕25号: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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