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院学工〔2021〕16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拟确定龙林萍等36人获得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教育与音乐学院(2人):龙林萍、程信衡
经济与管理学院(1人):钱丽媛
艺术与设计学院(10人):陈其盛、李菊梅、姚海珍、潘泳江、蔡永庚、连峻钰、陈燕燕、苏艺红、董攀峰、何燕
信息工程学院(5人):赖泽权、杜豪、邓荣珍、郭荣融、洛桑多吉
机电工程学院(5人):叶勇成、潘影、陆成平、孙永兵、刘学松
资源与化工学院(6人):付文波、邓金鹏、韦登木、熊玉芹、韦中伟、江白加措
建筑工程学院(3人):聂美洋、曾明红、黄德钊
文化传播学院(2人):欧秀娴、罗发娣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1人):徐彦玲
体育与康养学院(1人):潘真健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6月18日
咨询电话:学生工作处(电话:8398809)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电话:8399682)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