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大力推进我校基本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严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系列制度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三明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构建了项目评估、过程监督、验收评价等相对完备又体现本校实际情况的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践证明,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是加强腐败源头治理和工程建设廉政工作的关键。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基本建设规范管理,织密扎紧制度牢笼,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推进我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校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研判我校基本建设领域的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并以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梳理,明确提出每个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编印了《三明学院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以下简称《防控制度》)。
《防控制度》的编印,是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创新举措,对促进我校基本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动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勘察设计、项目报建、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工期控制、变更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资产交付等规范化管理,推进基本建设全过程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校内外监督,以制度约束权力,用程序规范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校在基本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防控制度》的工作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制度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