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和职责
发布人:校纪委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2166

一、机构设置

中共三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福建省监委驻三明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三明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均为学校中层正职部门。

三明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下设综合科、案件审理科;三明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下设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具体执行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践行“四种形态”各项工作。

2. 负责具体执行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学校公职人员所涉监察事项。

3. 承办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组成

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游龙桂

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黄建总

校纪委委员:游龙桂、黄建总、夏志勇、赖文忠、王喜燕



纪委纪检监察室

主任:黄建总

副主任:张长华

监督检查科:阴旭杰

审查调查科:李姝



纪委综合室

主任:夏志勇

副主任:官丽雅

综合科:谢莹

案件审理科:曹旺辉



校党委巡察办

主任:夏志勇

副主任:官丽雅

巡察一组组长:张新文

巡察二组组长:蔡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