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编辑时间: 2009-02-20 阅读人次: 31
各系:
现将期初重考(含重修课程考试,下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重考
1.重考时间为
2.公共科目重考时间段安排:
时 间 | 内容科目 | 组织部门 | 备注 |
大学物理 | 物机系 | 12:20-14:20考试 | |
大学体育 | 体育系 | 考试从14:50开始,荆东校区在新田径场集中考试,三元校区和列东校区由体育系另行安排。如遇雨雪,顺延一周。 | |
高等数学 | 数计系 | 19:00-21:00考试 | |
大学英语 | 外语系 | 12:50-14:20考试(考场安排在文科一、二号楼) | |
大学物理实验 | 物机系 | 19:30-21:00考试 | |
公共政治理论 | 政治法律系 | 12:40-14:10考试 | |
教育学、心理学 | 教师教育系 | 19:00-21:00考试 | |
三字、文献检索、现代教育技术、军事理论、大学语文 | 相关系自行负责安排 |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人员安排表分别由物理与机电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政治法律系、教师教育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于2月18日上午前用办公平台报到教务处后由教务处陈玲霞汇总再通知各系。
3.成绩连同重考不及格(重修)名单于
二、专业课重考
重考时间为
三、考试组织
1.各系于
版)(附统一的模版)用办公平台发到教务处陈玲霞处备案 。
2.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应严格审查重考试卷,并在试卷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同一份试卷不得重复使用。
3.期末成绩低于40分者不得重考,应当重修。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