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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初重(补)考的通知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编辑时间: 2009-02-20 阅读人次: 31


各系:

现将期初重考(含重修课程考试,下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重考 

    1.重考时间为2月23日2月28日

2.公共科目重考时间段安排:

 

内容科目

组织部门

备注

2月23日中午

大学物理

物机系

12:20-14:20考试

2月23日下午

大学体育

体育系

考试从14:50开始,荆东校区在新田径场集中考试,三元校区和列东校区由体育系另行安排。如遇雨雪,顺延一周。

2月23日晚上

高等数学

数计系

19:00-21:00考试

2月24日中午

大学英语

外语系

12:50-14:20考试(考场安排在文科一、二号楼)

2月24日晚上

大学物理实验

物机系

19:30-21:00考试

2月25日中午

公共政治理论

政治法律系

12:40-14:10考试

2月25日晚上

教育学、心理学

教师教育系

19:00-21:00考试

2月23日-28日

三字、文献检索、现代教育技术、军事理论、大学语文

 

相关系自行负责安排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人员安排表分别由物理与机电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政治法律系、教师教育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于2月18日上午前用办公平台报到教务处后由教务处陈玲霞汇总再通知各系。

    3.成绩连同重考不及格(重修)名单于3月2日前送教务处一份、系留存一份。

二、专业课重考

    重考时间为2月23日3月1日,各系的专业课重考待公共课重考排定后,由各系插空安排。

三、考试组织

1.各系于2月18日前将本系重考及重修课程考试安排表(统一用A4纸排

版)(附统一的模版)用办公平台发到教务处陈玲霞处备案 。

       2.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应严格审查重考试卷,并在试卷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同一份试卷不得重复使用。

3.期末成绩低于40分者不得重考,应当重修。

                                                  教务处

                                              200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