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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卓增蓉 编辑时间: 2017-11-17 阅读人次: 6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课堂教学,补齐教学短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程序,遵守教学规范

教学程序一般包括:复习检查、引入新课、传授新课、巩固知识、布置作业和介绍参考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及考试、学生成绩评定等环节。

(一)课前

1.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大纲并结合授课对象精心备课, 填写《教学日历》,须携带讲义、教案提前5分钟到教室;要督促学生携带教材、文具等学习用品,上课铃响前就座完毕。

(二)课中

1. 教师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以人为本、立德树人。上课时承上启下地引入本次授课内容,并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内容、讲授新课。

2. 教师着装得体,佩带校徽,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3.建议教师站立授课。教态要自然大方,教学语言要清楚流畅,生动文明。

4.教师手机等通讯工具须静音(移动教学除外),严禁接听电话、发短信、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

5.教师要有课堂管理意识,认真考勤,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考勤结果及时报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三)课后

1.下课铃响后教师方可宣布下课。

2.教师应精选适度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留给学生在课后完成,及时批阅并返还学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指导与帮助,对本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应提出更高要求。

3.任课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对无故缺课超过教学时数1/3者;对欠交作业,不参加实验等累计超过规定次数1/3者,不准其参加期末考试。

二、规范档案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教学档案的建设质量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保证教学档案具有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教学档案主要涵盖综合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日常教学运行与监管、学籍管理、实验实践教学与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设计)、学位工作、教学改革与研究、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10个方面(详见附件)。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根据专业特点细化补充有关要求,并落实到本学院日常教学档案的建设过程中,提高教学档案建档质量和管理水平。

附:《三明学院教学档案分类目录》三明学院院(部)教学档案分类目录.xls

  

  

  

教务处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