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卓增蓉 编辑时间: 2018-04-12 阅读人次: 214
教育实践是师范生培养的重要方式,是师范生提升理论运用水平,提高专业技能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教育实践和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对于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地遴选的原则
1.基地的选择和建设应遵循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
2.互惠互利。学院利用教育实践基地的条件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师范生的理论运用能力和专业技能;教育实践基地可借助学院的科研、师资力量促进自身建设。
3.稳定、可持续。教育实践基地在接收师范生数量等方面应保持相对稳定,与学校在各方面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二、基地遴选的条件
基地建设依托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实践基地能满足我院师范生实践活动的需求,有明确的教育实践目的和内容。
2.教育实践基地应具有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指导人员,具备组织指导和管理师范生教育实践的经验和能力。
3.能为学生实习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4.交通便利。
三、基地建立的审批程序
1.基地遴选与审批
相关系组织人员对基地依托单位进行考查和论证,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职责后,填写“三明学院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负责人与基地单位签订协议。
2.基地挂牌
基地标牌由学校统一制定。标牌若用于基地单位(企业)的产品包装和招商广告时,须报学校批准并与使用单位签订标牌使用合同。实践基地名称原则确定为:“三明学院教育实习(实践)基地”。
四、教育实践基地的主要职责
1.教育实践基地对我院参加教育实践的师范生依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教育实践基地应对我院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习等条件。
3.教育实践基地负责实践指导教师的推荐选聘工作。
4.协助实践带队教师做好学生纪律、安全等教育工作。
5.定期向学院通报师范生实习工作进展情况。
五、基地建设及管理
1.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建设,应根据专业性质和招生规模实际情况。以专业为主导建立的相对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因需而设,循序渐进,并注重合理布局定点。
2.教育实践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三年。
3.学院要加强与实践教学基地的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征求教育实践基地的意见和建议。双方通力协作,互惠互利,共同搞好实践基地的建设。
六、教育实践基地的评估
为促进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本院将会同教务处到基地检查、评估师范生教育实践情况。学院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对在教育实践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实践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保障师范生教育实践活动正常进行的实践基地,提出整改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践学校,会作出撤销实践基地的决定。对协议到期的实践基地,依照双方合作意向,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三明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