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卓增蓉 编辑时间: 2018-05-04 阅读人次: 118
一、预备党员推选标准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年满一年;
2.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
①按时向培养人递交每季度的思想汇报;
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半年一次考察意见按时填写完整;
3. 在校期间没有受过校级或院级的任何处分,例如:不达标宿舍、考试作弊、使用违规电器、晚归、无故旷课等等 。
4. 综合测评成绩:
①大一、大二、阶段学期成绩在班级前三分之一;
②大三阶段学期成绩在班级前二分之一;
③成绩无补考、挂科 (包括选修) ;
5.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班级民主测评(需90%以上参加)同意票达85%以上。
6. 经上述程序推选出来的结果,由各班辅导员按指导计划数把好关。
二、推选预备党员指导计划数
党支部 | 本学期计划发展党员数 |
小学教育专业党支部 | 15 |
学前教育专业党支部 | 5 |
音乐学专业党支部 | 4 |
总计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