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 卓增蓉 编辑时间: 2018-05-23 阅读人次: 123
2018年春季教师进修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5〕29号),请各单位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选送、核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送要求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具备完成进修任务所必须的理论知识功底和专业技能,进修内容与现从事专业相同、相近,并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脱产选送要求: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求选送(脱产或半脱产)。其中有师范类专业的相关学院,要求每个师范类专业至少派出一名专任教师到中小学等一线进修。
不脱产选送要求:各学院利用暑期派出专任教师社会实践进修,每个专业至少选派两名以上。
二、选送类别与条件
1、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
(1)专任教师报考博士须在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从事行政、教辅及辅导员岗位的教师报考博士须在校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报考硕士须在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
(2)采取定向或委培形式。攻读硕士应不脱产学习。攻读博士学位不超过四年(遇特殊原因确需超期的应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获准),其中全脱产学习一年,其他三年每学期需在校工作至少一个月或每学年至少二个月。
(3)从事行政、教辅及辅导员岗位的教师原则上须报考与所从事工作相一致的专业。
(4)未经学校批准自行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任何手续(或出示相关证明)。
2、访问学者
选送作国内访问学者的应具有副教授职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副教授须任职满三年,年龄在53周岁以下。
(2)必须具有一定研究基础,任职以来须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或者在C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3)访问学者进修年限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行政教辅岗位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访学期限为一学期。计划两年内申报教授者优先选送。
3、社会实践进修
(1)5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选送到本专业有影响力的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进行培训实习,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社会实践必须有明确实践要求和考核办法。
(2)师范类专业50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选送到中小学等教学一线进修,主要参与相关学科的课堂教学、教科研活动及班主任工作,了解中小学校管理、校本课程开发、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
4、课程进修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承担新开设专业急需课程,教学工作需要更新知识结构的专任教师。进修时间一般为一学期。
(2)师范类专业优秀教师或教师发展中心种子教师(由相关单位遴选并推荐),参加国内外培训师的培训或针对中小学的各类专项培训;参加本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师资培训学习。进修时间根据课程需要确定。
三、进修费用、待遇与要求
1、教师进修费用、待遇与要求按《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2、申请一学期以上脱产企业实践进修费用原则由学校承担,申请时应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申请不脱产实践进修费用由各学院(单位)从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
3、申请脱产进修半年以上的教师再次申请原则上要求间隔两年以上。
四、材料提交
请下学期需要进修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进修申请表交本单位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学生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于5月31日(周四)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511),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399287。
附件1: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附件1:教师进修申请表(1).docx
附件2:三明学院辅导员进修申请表
附件2:辅导员进修申请表(1).docx
附件3: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附件3: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1).doc
附件4: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
附件4: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