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资料
第2018089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第三届“励志校园 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8]16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工处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拟推荐教育与音乐学院15级小学教育2班张彦同学为“福建励志先锋”初选对象。现予以公示,望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5日
咨询电话:学工处 8398809
监督电话:监审处 8399682
学工处
2018年7月11日
地址:福建三明市荆东路25号电话:(0598)8399217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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