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才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5〕2号)文件精神,三明市常年开展“资格认定制”的人才认定评价方式,即依据人才所作贡献以及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奖项、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按照程序确定为相应层次人才。
请符合三明市人才认定条件和标准(附件1)的教师,根据申报流程(附件2)积极注册申报。
已认定的市级人才如需申请或享受人才支持政策,使用说明可查询附件3或三明市人才网https://www.smrcw.org.cn/。
(联系人:杨辰,联系电话:0598-8397282,15080585166)
人事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