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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邹志明专业技术人员第三轮聘期“缓冲期”考核材料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4   浏览次数:197

根据《三明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明院发〔201793号)文件规定, 第三轮聘期内因教科研积分未达标或未完成标志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年(201811-20181231日)“缓冲期”。现就受理的我院教师邹志明教科研成果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如有不实、不符情况,请广大教职工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181224日至1228日。

公示受理:学院办公室—理工(二)A-301(电话:8397900)。

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三明学院资源与化工学院

20181224日 

邹志明:附件三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第三轮聘期“缓冲期”考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