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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学习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9   浏览次数:10

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

学习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增进校际间友好合作,根据我校与国内相关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工作安排,今年我院拟遴选18名优秀本科生分别厦门大学、上海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我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择优遴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遴选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最近一年的体质健康测试须达标;

2.自愿赴厦门大学、上海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学习态度认真,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及以上违纪处分;申请者所在宿舍不得有“不达标”记录;

4.承诺履行交流学习协议有关义务并遵守两校规章制度,承担在合作院校学习的相关费用。

二、遴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2.遴选人数为2023级化学工程与工艺10人、23生物技术3名、24化学5 名。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综合素质积分平均分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排名一样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学生德育与体、美、劳方面综合测评分,分数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3)拟推荐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形成交流生推荐名单,行文报送教务处。

三、遴选程序

(1)5月25日前,有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

(2)5月27日前,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产生拟推荐名单。

(3)5月30日,二级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交流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学院提交异议并说明异议理由。

(4)6月4日,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交流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资源与化工学院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拟选派至相关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交流高校

专业

年级

人数

合计

1

上海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2023

10

10

2

厦门大学

生物技术

2023

3

3

3

福建师范大学

化学

2024

5

5

合计

18

附件2: 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学号


身份证号


民族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父亲


联系电话


母亲


联系电话


其他(如监护人)

交流生在我校就读现状

学 院

专 业

年 级




交流学校

交流专业



申请交流

原因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学院推荐赴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学院(公章): 时 间:

序号

姓名

学号

班级、专业

交流高校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院领导意见(签字)



附件1: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