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
学习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增进校际间友好合作,根据我校与国内相关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工作安排,今年我院拟遴选18名优秀本科生分别赴厦门大学、上海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我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择优遴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遴选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最近一年的体质健康测试须达标;
2.自愿赴厦门大学、上海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交流学习,学习态度认真,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及以上违纪处分;申请者所在宿舍不得有“不达标”记录;
4.承诺履行交流学习协议有关义务并遵守两校规章制度,能承担在合作院校学习的相关费用。
二、遴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2.遴选人数为2023级化学工程与工艺10人、23生物技术3名、24化学5 名。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综合素质积分平均分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排名一样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学生德育与体、美、劳方面综合测评分,分数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3)拟推荐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形成交流生推荐名单,行文报送教务处。
三、遴选程序
(1)5月25日前,有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
(2)5月27日前,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产生拟推荐名单。
(3)5月30日,二级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交流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学院提交异议并说明异议理由。
(4)6月4日,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交流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资源与化工学院
2025年5月19日
序号 |
交流高校 |
专业 |
年级 |
人数 |
合计 |
1 |
上海大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023 |
10 |
10 |
2 |
厦门大学 |
生物技术 |
2023 |
3 |
3 |
3 |
福建师范大学 |
化学 |
2024 |
5 |
5 |
合计 |
18 |
附件2: 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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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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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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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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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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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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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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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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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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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
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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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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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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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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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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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生在我校就读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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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专 业 |
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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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校 |
交流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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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流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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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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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学院推荐赴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
学院(公章): 时 间: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班级、专业 |
交流高校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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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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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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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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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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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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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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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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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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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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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意见(签字):